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用户中心用户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5日

生效日期:2022年4月15日

《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用户中心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您(或称“用户”)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集团”或“我们”)就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用户中心(以下简称“本系统”)的注册、登录、使用和管理而订立的。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务必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以下统称“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您一旦注册、登录或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

1        服务内容

1.1     奇安信集团为本系统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相关服务。

1.2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拥有一个账号和密码,您需要对自己在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的账号和密码脱离您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您、奇安信集团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害,您将承担全部责任。

1.3     您可以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账户。为了给您提供更便捷的登录服务,您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微信账号进行快捷登录。

1.4   本系统可为用户提供议程及嘉宾的收藏服务。

1.5    您理解并接受,我们仅提供本系统及相关服务,除此之外与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2        账户使用规则

2.1     您确认,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2     您在申请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时,必须向我们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因您提供个人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

2.3    您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出借、销售或以任何脱离您控制的形式交由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们。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账户的所有权归奇安信集团,在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账户的使用权。

2.5    您应当为自己在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用户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不承担责任。

2.6     您理解并接受我们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并同意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显示奇安信集团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

2.7     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奇安信集团及奇安信集团合作伙伴的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向上述合作伙伴分享实现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

2.8    您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

4)      不得利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不得利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侮辱诽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6)      不得侵犯奇安信集团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7)      不得利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奇安信集团的行为;

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账户或账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用户应立即通知我们。

2.9     您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10  如用户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奇安信集团或其授权方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收藏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权利等)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奇安信集团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本系统或相关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2    用户理解,我们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奇安信集团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奇安信集团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奇安信集团有权依据具体情况立即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限制您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或关闭您的账户,并有权要求您赔偿奇安信集团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而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您身份信息不真实或无法有效核实;

2)      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时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的行为,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3)      您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4)      其他损害奇安信集团、本系统及合作方利益和/或损害其他用户利益的行为。

4        知识产权

4.1     本系统及相关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4.2     我们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5        用户隐私政策

请您通过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网站 (网址:https://bcs.qianxin.com/user/common/privacy) 等途径查看《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用户中心隐私政策》,了解我们有关隐私保护的详细内容。

6        账户注销

6.1     用户申请注销账户的,应按照我们要求的程序提出申请,经过我们的审核确认后,予以注销。自我们通过用户预留的邮箱、手机号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之日起,账户注销生效。

6.2    您已充分知晓并确认,账户一旦注销后将不可被恢复,您将不再拥有账户相关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账户注销后,用户将无法继续登录或使用账户,且不可恢复;

2)      账户信息、账户中用户的信息资料等将无法找回;

3)      账户的交易记录将无法找回;

4)      账户注销后,我们有权不再为用户提供任何与账户有关的服务。

6.3    您已充分知晓并确认,您的账户注销意味着您的所有用户内容和记录将无法找回,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无法协助您重新恢复前述服务。因注销账户所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7        免责声明

7.1    奇安信集团不担保本系统及相关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或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2    奇安信集团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奇安信集团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奇安信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奇安信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们将尽力减少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4    您同意并确认,您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奇安信集团不对下列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1)      您的操作不当;

2)      您通过非奇安信集团授权许可的方式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

3)      来自他人的恶意行为;

4)      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8        协议终止

8.1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      在满足本协议要求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注销您的账户;

2)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

8.2    出现以下情况时,奇安信集团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      您的身份信息无效或无法有效核实;

2)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奇安信集团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3)      我们基于合理理由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系统及其他用户等相关方发生严重损害或产生法律责任的;

4)      奇安信集团根据自身商业安排,需要终止本系统及相关服务的;

5)      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8.3    本协议终止后,奇安信集团仍享有下列权利:

1)      在实现本协议所述服务和安全风控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期限内,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本系统的各类用户信息;

2)      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我们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9        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     其他条款

10.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0.2 奇安信集团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如我们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我们将在北京网络安全大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bcs.qianxin.com/user/common/agreement中提前予以公布,变更后的协议在公告届满7日起生效。用户可随时通过奇安信官方网站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将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您不同意奇安信集团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奇安信集团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3  奇安信集团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